使用信用卡也六、七年了,我都是採付清的,偶爾忘了繳款截止日而delay一、二天,但銀行似乎也不會究,導致於我自恃繳款稍微延遲應該沒有關係,由於最近7-8月之前完成論文的後續開銷較大,有3張卡繳費遲了一周,原來我也不以為意,8月中旬我收到帳單,竟然都收我循環利息(30~75元不等)和違約金(150*3卡),這時我才知道遲繳不止有循環利息,竟然還有違約金,還達150元,竟還達3張卡都被收違約金。

平時對紅利點數還蠻會算的,想想以後千萬不要再遲繳,不然繳循環利息和違約金真的不值!這些錢我可以去買件內搭的小可愛了!

2007.8.29補充:
昨天拆開媽媽的信用卡帳單,她也被加收循環利息達187元,原來她的利率是20%(上期帳單接近一萬),才晚三天繳耶!媽媽原本是不用信用卡,我想要賺紅利點數才推薦媽媽辦卡,她也都靠我提醒才記得去繳錢,媽媽用信用卡扣款水電、電信費用,或在大賣場購物,目的在於賺紅利點數來折抵現金。我千方算計,就是過了繳費其,下一次要早點叫她去繳,以免又被收這種冤枉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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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nare199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